【行業要聞】保險業新聞資訊直通車
TIEM: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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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要聞】保險業新聞資訊直通車
銀保監會:保險集團和保險公司可直接參與證券出借業務
銀保監會網站消息,為進一步深化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規范保險資金參與證券出借業務行為,有效防范風險,中國銀保監會印發了《關于保險資金參與證券出借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提出,保險集團(控股)公司和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參與證券出借業務,也可以委托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參與證券出借業務。《通知》明確了參與證券出借業務的保險機構應具備的條件:一是保險集團(控股)公司和保險公司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風險綜合評級不低于B類,最近一年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評估結果不低于60分;二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最近一年監管評級結果不低于C類;三是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健全的證券出借業務操作流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四是參與股票出借業務的保險機構應當具備股票投資管理能力且持續符合監管要求;五是參與債券出借業務的保險機構應當具備信用風險管理能力且持續符合監管要求。
為完善支持科技創新的金融體系,推動銀行業保險業科技企業金融服務質效提升,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了《關于銀行業保險業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在統籌各類銀行保險機構服務科技創新上有哪些差異化安排?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鼓勵保險機構完善科技保險產品體系,形成覆蓋科技企業研發、生產、銷售等環節的保險保障,加大科研物資設備和科研成果質量的保障力度。
四部門:擬禁止銀行保險機構通過柜臺與個人客戶直接開展衍生品交易
據央行網站消息,央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起草《關于促進衍生品業務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擬禁止銀行保險機構通過柜臺與個人客戶直接開展衍生品交易。《指導意見》共十八條,主要內容包括:統一衍生品定義和分類。明確了衍生品定義、基本特征和實質重于形式的認定原則,并明確賬戶類產品、延期交收合約應參照《指導意見》管理。按照場內、場外(包括有組織場外市場、一對一柜臺交易)細化分類,與有關法律法規做好銜接,重點規范場外衍生品,力爭實現產品業務全覆蓋。
74種新藥進醫保,目錄外67種醫保藥品平均降價61.71%
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結果,共計74種藥品新增進入目錄,11種藥品被調出目錄。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內藥品總數2860種,將于2022年1月1日執行。整體來看,今年有117種藥品被納入談判范圍,94種藥品(目錄外67種,目錄內27種)談判成功,總體成功率80.34%。目錄外67種藥品平均降價61.71%,較前三年的降價幅度進一步加大。本次談判預計2022年可累計為患者減負超過3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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